宁波公积金贷款对首套房跟二三套房的认定标准

  • 06/29/2021 10:39:07
  • 来源:爱居好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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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,确认公积金贷款对首套房、二套改善型住房、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如下:

1、首套房认定标准:

◎住房查询套数为0套,个人征信报告无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,面谈记录无住房,购买首套自住住房。

2、二套改善型住房认定标准:

◎住房查询套数为1套,个人征信报告无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,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,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。

◎住房查询套数为0套,个人征信报告无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,面谈记录有1套住房,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。

3、二套房认定标准:

◎住房查询套数为1套且该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,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,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。

◎住房查询套数为0套,个人征信报告有1笔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,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,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。

4、三套房认定标准:

◎住房查询套数为2套的

◎住房查询套数为1套,而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另有1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

◎住房查询套数为0套,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有2笔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

特别提醒:

1、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第2次申请公积金贷款,可以贷。但第3次申请公积金贷款,不予受理。

2、第2次申请公积金贷款,必须已结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。

3、住房套数或公积金贷款次数,均以申请人家庭为单位(包括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,未成年子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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